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正義


      今天早上早早起來,去圖書館剪片,剪到肚子很餓,可是很開心最後還是完成到可以簽名的階段了!今天的陽光溫暖,陰影下微寒,像是夏天。回家吃東西,趕去上建築史課,然後因為錯過學生餐廳開門時間,乾脆把朋友帶回快要斷炊的家裡吃飯,不小心把韓國乾麵煮成湯麵,但是至少有吃到熱呼呼的一餐。

      依然時常關注新聞和臉書,看到大家紛紛跳出來說話,無論是批評或是諷刺,分析還是建議,都十分直接、充滿創意,覺得很難得可貴。自己也說了很多自以為正確的話,可是說得愈多就要反省得越多,在自己的思想中發現了各種不知名的情感。我發現反省和自律讓自己變成個信仰強烈的人,不但不容許自己造成傷害、也不容許自己的行為出錯。

      在訴求中把道德標準提高雖然增加了正當性,也的確如張鈞錀律師所說,是危險的事,因為會沒有理由停止。雖然就理念上來說是值得鼓勵的,但是運動就像戰爭一般,無法取代正常的生活。在閱讀各式資訊的過程中我想到很多事,像是蘇格拉底的「自殺」和法國大革命的爆發。符合道德的生活是需要練習的,而且這個練習還不輕鬆,最困難的是在自認為正確的信仰之下,在傾聽之前就先否定別人。如果不想引發更大的內鬥,在政府認錯之後,人民要準備好原諒他們的軟弱〈但不是遺忘〉,然後朝著一致的價值合作。

       其實可能連今年剛出生的小嬰兒都還不一定在有生之年會看到類似統一的生活情況,可是現在的台灣的確需要更多的保護。受到國家栽培的學生,現在急著想找機會報答,但是實務經驗不足,只能一邊學一邊走,也完全不知道未來會走到何方。

      忽然可以強烈的體會爸媽呵護子女的心情了,在我小時候做錯事的時候,媽媽總是會很生氣、很生氣,她會激動、發洩、嚇到我,可是她從來不會對我提出無理的要求、也很少強迫我改變想法。以前不知道是誰說過一句流行的話,「生氣是拿別人的不對來懲罰自己」,所以媽媽的憤怒是因為她不認同我做的事,但她只能懲罰自己,讓我看到這種行為是會造成傷害的,在我一開始也許沒看到的地方。她會生氣,是因為她不願意基於不認同我的行為就懲罰我。正義好像就可以表現在這麼奇怪的地方。忽然很感動、也很尊敬。

      每次鄰居親友誇獎我為什麼自己這麼主動積極上進,誇獎爸媽教得很好,然後他們的回應總是說,他們甚麼都沒做,是這丫頭自己愛用功讀書。可是這不是全部的事實,今天看到大家吵成一團無法產生共識,我才發現要堅持對別人產生高度的尊重並不是容易的事。他們在民主自治的管教之下,我得到的不只是比別的小孩更多的自由而已,更是了解到平等的對待是愛的一種表現,一種很高的訴求。然後他們還覺得這只是應該的,沒甚麼值得誇耀。不管我以後還會不會得到其他人的誇獎,最驕傲的事就是當你們的女兒。

       是你們讓我毫無畏懼的面對這個世界。在眼前爆發的衝突中,還看不到要怎麼達成和解,令人擔心卻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我相信台灣可以不用靠獨裁的手段凝聚力量,只是每個人都還需要不停從生活中練習「民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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